泉州市教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单”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4-12-02 09:41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共计159条,公开教育政务信息484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分别是人事管理、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招生考试、职业与社会教育、高等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教育督导、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语言文字、执法检查等工作以及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并将信息提交给市档案局,以便市民查阅。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2008年开设以来,页面访问量累计达553848人次。
      4.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截止2014年12月,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二、拓宽发布渠道,优化公开平台
      一是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设立新闻发言人。进一步加强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在泉州晚报开设教育专版,及时为泉州电视台提供新闻线索,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给予及时、全面、公开的回复;对社会关注的中招、高招热点问题,与泉州晚报社联合举办招生咨询会,现场解答公众咨询;积极组织局有关业务负责人走进"泉州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网友的问题。
      二是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教育系统公开要求,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对市属中小学的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协调做好市属高校财政信息公开、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教育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强化政务互动。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整合优化网站栏目,着力解决互动性不足、便捷服务措施薄弱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提升门户网站服务水平。
      四是探索网络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健全互动交流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确保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详细公开局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在公开的预算、决算中,积极主动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资金使用情况。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规范清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要求,对照职能,依法依规全面梳理现有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五、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
      2.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3.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题会议以及专辟专题目学习专栏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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