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5-2024-00251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4〕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6-06 23:4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县(市、区)要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鼓励各地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服务举措,出台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

      2.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政策调整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尤其是针对“城市挤、乡村空”现状,继续完善县域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有效解决人口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加快增补城区小学学位,妥善做好分流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按照标准班额招生,紧盯起始年级班额,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各地小学51-55人班额班级占比与2023年相比做到只减不增。

      3.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入学保障工作,应入尽入、应保尽保。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联合残联、乡镇(街道)等开展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摸底登记,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随意拒收服务片区内能够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要公布本地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名单和咨询电话,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孤独症儿童接受融合教育。各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挖潜扩容,推动“两头延伸”,扩大孤独症儿童等对象的招生规模。要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的,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服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寄宿就读、助学帮扶、教育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四个全覆盖”。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材料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积极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提供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提升招生入学管理水平。各地要坚持和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建立并动态更新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辍学学生“三本台账”,运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及时核查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台账信息,抓好劝返复学工作,实行动态销号管理,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要组织小学、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学籍未接续学生专项排查,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各地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抓紧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市级互联互通,并接入省集成化办理平台,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便利。加强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二、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

      1.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地要继续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小学,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民办小学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申请跨区招生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范围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3.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各县(市、区)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统筹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在泉台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子女入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所在县(市、区)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各地可确定若干所优质学校相对固定接收台胞子女入读小学。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

      1.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4〕3号),科学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政策解读,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调整应当提前召开听证会、咨询会或吹风会,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各地招生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2.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小学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前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包括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所需材料以及招生程序、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小学公布的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应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及时接听。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关切,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3.加强招生风险防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小学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往年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前做好招生舆情应对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对今年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小学,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4.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加强招生工作监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投诉事项,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将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

      鲤城区教育局0595-22396541

      丰泽区教育局0595-22508505

      洛江区教育局0595-22633589

      泉港区教育局0595-87971508

      石狮市教育局0595-88886005

      晋江市教育局0595-85682803

      南安市教育局0595-86367821

      惠安县教育局0595-87384947

      安溪县教育局0595-23220785

      永春县教育局0595-23878883

      德化县教育局0595-23512672

      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95-28987868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0595-27395520

      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2220

      附件: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文件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