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3-00397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3〕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1-19 23:4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属)学校: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安排,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3〕82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23〕1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法律法规。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属地消防大队指导辖区学校落实好消防安全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政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渠道作用,发布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三)扎实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各地各校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加强对电气线路、燃气等重点火灾源头,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礼堂(多功能厅)等重点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养、维护教育系统冬春季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契机。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谋划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丰富形式载体。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校园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营造人人关心消防、防范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工作质效。各地各校要着眼于影响本地、本校消防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掌握正确的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推动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学校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将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张文明,联系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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