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3-00323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3〕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25 22:5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工作保障,防范和遏制涉校涉师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平安有序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扛起安全责任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校园安全的高度警觉和防范自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要认真分析研判学校秋季开学前后的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专人负责逐项整改到位。要按照校历时间安排,提前拟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以最实措施准备秋季学期开学。

      二、狠抓重点,切实强化工作落实

      (一)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校历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开学。对于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暑期可按规定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各校要通过家访、微信群、QQ群、“校讯通”等渠道,对师生及家长返校前防溺水、防火灾、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等内容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师生及家长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平安返校。

      (二)提前开展假期作业管理。各校要在开学前通过家访、微信群、QQ群等调度好学生假期作业完成进度情况,做好家校沟通,避免学生后期集中补写作业造成心理负担。开学时,各校不得以假期作业为门槛,拒绝学生入校,正确引导好学生的学习习惯。

      (三)妥善组织期初教学安排。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开学后两周内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考试。对确实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合理降低作业要求,不搞“一刀切”,通过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安排,帮助学生逐渐平稳恢复到良好的学习状态。要将开学后一周定为学生学习疏缓期,重在暑期作业的检查整理和诊断分析,重在学生的心理调适和过渡,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及时消除家长的担忧与焦虑情绪。

      (四)精心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认真上好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在开学后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形式,针对性开展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避险能力。要加强家校联系,强化家庭健康教育指导,防止学生离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学生平稳顺利进入“上学模式”。要重点对新入学的幼儿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高中一年级、中职一年级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和关心关爱行动,带领学生熟悉校园环境,了解学习和生活场所,熟知学校管理制度,弄清作息时间,让新生尽快投入到学习和生活的学校大家庭中。

      (五)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结合近期省教育厅部署的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自查行动,在开学前针对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秩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电源线路、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进行“起底式”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补齐安防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学后,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建立台账,避免因矛盾纠纷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六)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地各校要紧扣开学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在师生返校前及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心理委员的作用,以班级为网格,针对班级学生在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情绪变化、涉网涉手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摸排,对摸排出的“特殊群体”学生,要建立好档案台账,及时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要密切家校联系,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家访。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深入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爱生命、敬畏生命,防范因心理问题导致的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后安全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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