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3-00304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8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增强安全意识 提升避险能力”暨第五届“平安校园”作品征集比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15 00:12

    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分局)、关工委、综治协会,泉州开发区党工办、社会事业局、关工委、综治协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教育文体旅游局、关工委、综治协会,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工委、综治协会,各高等院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着力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上展现新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泉州”“法治泉州”助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增强安全意识 提升避险能力”暨第五届“平安校园”作品征集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会

      承办单位: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泉州市青少年普法先锋团、泉州市红领巾通讯社

      经费资助: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创作(2023年10月10日前)。各地各校加强组织、发动,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师生参与,根据主题开展创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广泛征集作品。

      (二)初选、报送(2023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含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市属(直)学校对作品进行分类、初选,按要求报送参评作品和表格,逾期不再接收。

      (三)组织评审(2023年11月30日前)。本次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选。

      (四)表彰、展示(2023年12月16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分发奖状,对积极组织、参与的单位设组织奖若干,挑选优秀作品在“平安泉州”“泉州市教育局”“法治泉州”等微信公众号上刊发。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此次征集活动包括安全法治教育微课、绘画、主题征文、微视频四个比赛项目。

      (一)安全法治教育微课

      1.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征集内容: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安全法治教育微课程视频,如讲授家庭教育公开课、心理健康专题教育、预防欺凌专题教育、防溺水专题教育等相关知识的微课程视频。

      3.报送名额:晋江、南安、安溪每个组别可各推荐15件作品,其他县(市、区)每个组别可各推荐10件作品;开发区和市属(直)学校每个组别可各推荐2件作品。

      4.表彰名额:分别评选出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优秀课件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此组别不设指导老师)

      5.推选要求

      (1)作品要求

      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突出鲜明,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作品的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应贴近学生生活,符合该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

      ②授课方式可以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

      ③教学应体现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和艺术性。科学性指课件内容阐述准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不存在概念、理论、逻辑性或者政治、法律观点错误;教育性是指微课制作符合教育方针、政策,紧扣平安、法治教育主题,讲解生动,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艺术性指微课设计具有美感,选用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规范、简洁、明了,对微课有充实作用;技术性指微课的制作恰当运用多媒体效果,操作简单快捷,适用于日常教学,可以在不同配置的机器上正常运行。

      ④征集的作品按学段分为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⑤作品类型为微课程授课视频,使用录课软件制作,时长为10-15分钟。

      ⑥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者任何商业链接。

      ⑦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许可第三方免费下载使用其参赛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

      (2)作品格式

      ①视频格式为MP4 ,分辨率720×576(4:3画幅)或1280×720(16:9画幅)及以上;图像构图、镜头应用合理,避免无关图像干扰;图像清晰、明快,色彩保真度高,使用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②视频声音清晰,无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

      ③如视频配有字幕,字幕内容要与视频、音频同步,与上课内容一致。

      ④视频片头时长5秒,内容包括课题名称、执教教材名称、执教老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信息。

      6.报送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将参加推选的微课作品、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3)报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邮箱:qzpfxxf@163.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959755730)。如文件过大不能通过邮件发送的,可将微课视频、教案保存到U盘或刻录到光盘,并标注单位、姓名,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25号泉州市政法融媒体中心。

      (二)绘画

      1.参加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学生。

      2.征集内容:作品围绕我市在平安泉州建设、法治泉州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反诈防骗、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平安建设工作成果,结合对平安建设的理解、认识和感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传递平安建设主旋律和正能量,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报送名额:晋江每个组别报送作品不超过50件,石狮、南安、安溪每个组别不超过40件,其他县(市、区)每个组别不超过30件,开发区和市属(直)学校每个组别不超过15件。

      4.表彰名额:分别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优秀绘画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同时授予学生及其指导老师(每件作品不得超过1人)获奖证书。

      5.推选要求

      (1)作品要求

      ①作品内容以“平安”为主题,讲述“平安泉州”故事,展现全市政法干警、学校师生、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泉州建设、平安校园建设中工作、奉献的生动情景,或者与安全城市、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欺凌、防灾减灾等主题相关的温暖积极、阳光向上的画面,有效传递平安建设主旋律和正能量,展现“平安泉州”“平安校园”创建成果。

      ②作品形式不限。作品大小不小于8开,需注明作品主题、配以简要文字介绍创作意图,版面设计整洁、美观、大方。每人限投1幅。

      ③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且没有参加过类似比赛或征集活动,如涉及作品的真实性、著作权、版权或名誉纠纷等,由报送作品者负责。

      (2)报送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将参加推选的绘画作品原件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25号泉州市政法融媒体中心(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959755730),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qzpfxxf@163.com。

      (三)主题征文

      1.参加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学生。

      2.征集内容:围绕平安泉州、平安校园建设,学生从自身角度,讲述亲身经历或身边的平安人物和平安小故事,以及对平安的理解、感悟,展现“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如参加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一次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后的感受。

      3.报送名额:晋江每个组别报送作品不超过50件,石狮、南安、安溪每个组别不超过40件,其他县(市、区)每个组别不超过30件,开发区和市属(直)每个组别学校不超过15件。

      4.表彰名额:分别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同时授予学生及其指导老师(每件作品不得超过1人)获奖证书。

      5.推选要求

      (1)作品要求

      ①力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文章内容要有内涵、有感染力。字数要求:小学生征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征文不超过1200字。每人限投1篇。

      ②报送作品时须写明创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指导老师等信息,征文作品写在文章标题下面,顺序为:福建省泉州市、县(市、区)、学校和班级、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姓名。

      ③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且没有参加过类似比赛或征集活动,如涉及作品的真实性、著作权、版权或名誉纠纷等,由报送作品者负责。

      (2)报送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将参加推选的征文作品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qzpfxxf@163.com,联系人:张老师。

      (四)微视频

      1.参加对象:全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2.征集内容:围绕平安泉州、平安校园建设,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欺凌、心理健康等为题材,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案例,通过讲述学生身边的安全事件,或者传播相关安全防范知识等内容,提升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危机的能力。

      3.报送名额:每所高校报送作品不超过10件,每所市属中职学校报送作品不超过5件;晋江、南安报送作品不超过20件,其他县(市、区)报送作品不超过10件。

      4.表彰名额:高校组、中职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同时授予学生及其指导老师(每件作品不得超过1人)获奖证书。

      5.推选要求

      (1)作品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鲜明且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均不涉及国家秘密、封建迷信,不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可以是宣教类、剧情类、纪实类三种视频类型中的其一。

      ①宣教类作品:用于面向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的公益短片,作品时长不超过70秒。

      ②剧情类作品:通过剧情设计表达某一校园安全题材的故事短片,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③纪实类作品:以讲述或记录现实案例为主,也可以展示既往成果或事件发展的短片,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文件格式:作品以mp4格式输出,画面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且在片头或片尾处展示作品片名、参赛人员信息等。同时保证为原创作品,未经商用,严禁抄袭、模仿、剽窃他人,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泉州市教育局改编、制作、播放和使用。

      (3)报送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市属中职将参加推选的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报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邮箱:qzpfxxf@163.com,联系人:张老师)。如文件过大不能通过邮件发送的,可将微视频保存到U盘或刻录到光盘,并标注单位、姓名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25号泉州市政法融媒体中心。

      附件:1.第五届“平安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微课评选推荐表
         2.第五届“平安校园”微视频评选推荐表
         3.第五届“平安校园”作品征集比赛汇总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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