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2-00155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6-08 23:5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22〕58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推动学校严格安全管理,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发展和安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学校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广大教职员工要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学校安全“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全力抓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学校主要领导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学校安全相关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教职工参与落实学校安全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按照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印发的《泉州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泉安办〔2020〕63号),指导学校落实“八个一”(设立一个校园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一套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设立一门安全教育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每季度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家庭安全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学生给家长写一封安全家书、定期更新一次户外电子屏、楼宇电梯屏、安全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的安全宣传内容)工作。

      (二)开展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等,围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等重点,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学校安全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度分析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广泛宣传学校安全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组织反恐、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举办防溺水主题班会

      落实防溺水“十个一”宣传教育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同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子女防溺水工作。

      (五)组织法治副校长进校宣讲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进校开设反恐、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等专题讲座,警示学生远离犯罪,提高法治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家长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线下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广泛宣传我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提高对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措施,细化分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营造宣传氛围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全媒体、立体化安全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学校安全、参与学校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地各校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学校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请各地各校于6月2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视频、图片等资料应及时报送(联系人:蔡惠仙,电话:22782905,电子邮箱:xak@qzedu.cn)。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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