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1-00339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10-13 23: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学校:

      现将《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安全教育和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21〕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21〕38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校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担负起抓学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生集体校外活动报告工作,强化安全教育,科学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规范组织工作,切实做到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师生安全教育

      1.各校要把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海边、泳池、江河、湖泊、水库等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确定预防溺水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熟知“六不一会”,提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加强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示,提醒家长落实学生校外监管责任,关注学生节假日出游,重视陌生水域戏水安全,随时注意孩子动态,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各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遵守人行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等交通法规,加强16周岁以上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文明交通意识。

      (二)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研学旅行、夏令营活动实行备案制,各校、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报备工作,严格做到“不审批不外出、不报备不外出”,切实抓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保障。

      2.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3.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存在安全隐患、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参观。

      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参加没有资质的研学机构、旅行社组织的研学活动。

      5.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商请同级文化旅游部门,督促旅行社对其组织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提前通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校园周边景区、非景区景点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对校园周边景区、非景区景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科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防止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隐患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探索开展河湖长制引入学生防溺水教育、劝导工作机制,聘请一批河湖专管员为防溺水志愿者。

      三、整治步骤

      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检查督导、健全机制等3个阶段进行,全面摸排全市教育系统集体校外活动管理和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全面自查和问题整改。即日起至9月底,各校要按照整改内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从安全教育、风险管控、应急预案等方面,找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漏洞,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校园周边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做到闭环管理。

      (二)加强督导检查和整改指导。10月初至11月中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对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集体外出审批报备、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检查,查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查外出审批备案流程是否规范、查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督导,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11月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地各校针对集体外出活动、防溺水安全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改正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常态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涉校涉生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抓好安全教育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学生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深化风险隐患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力查漏洞、补短板、抓整改,充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整改闭环化。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一旦出现苗头性动向,能够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

      (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推动完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遇到险情要全力做好自救互救,强化应急管理协同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五)严格实行问效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本地本校安全整治工作,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确保压实责任,落地见效。

      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汇报、月小结、最终总结的材料报送模式。各地各校每周一上午下班前,要上报上一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主要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报表(附件1);每月3日前报送上个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11月26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

      联系人:蔡惠仙,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附件:1.泉州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涉校涉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2.泉州市学校外出活动报备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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