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1-00318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31 23:5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学校: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学校安全风险增多。为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新学期学校安全,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有关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开学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以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危险化学品、用气用电、校园周边环境、防台防汛、防溺水为重点,切实落实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补齐安防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二要抓好校园安全防范落实。9月下旬,将开展各县(市、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交叉检查。各地各校要在抓好今年7月初省、市教育、公安联合调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要求再次自查,全面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配强人防力量,配齐安防器械,做好重点时段安全巡查和重点区域安全防控,严格落实校门准入登记制度,加强管制刀具排查,严防恶性伤害师生的案事件发生。

      三要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开学前,要对学校食堂及炊、餐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全过程管控,强化对冷链食品、课后服务集中供餐、学生营养餐等重点监管。提醒学生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注意学校宿舍、食堂饮水安全监测。

      四要抓好校车及学生出行安全落实。开学前进行一次校车全面检修维护,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严格校车日常安全运行监管。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特别要重视各学段一年级新生安全教育,提醒新生注意上下学出行安全,尤其要提醒新生家长合理安排送学时间,规划路线,避免为赶时间而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要严格学生校外活动管理,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批,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做到“不审批不出行,不报备不出行”,切实做好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安全保障。

      五要抓好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线裸露、随意搭挂、聚氨酯保温材料、食堂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风险点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提醒高校学生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

      六要抓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针对性开展防溺水、防电诈、防欺凌、防性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采取多种形式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避险能力。密切家校联系,防止学生离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

      七要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开学初,因心理问题学生过激事件易发、高发。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及时予以心理辅导和关爱帮扶;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注意方式方法、缓和亲子矛盾。

      八要抓好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整治落实。按照《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21〕6号)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将手机计时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的行为、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规避学校检查等行为,再次进行排查、整治,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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