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1-00260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01 23:5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学校:

      现将《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骤

      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21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21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21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联系人:蔡惠仙,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附件: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抄送:市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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