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21-00213
    • 备注/文号:泉教安〔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6-02 16:2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安〔2021〕4号)要求,决定在持续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在统筹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聚焦危及师生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学校校舍、消防、食品、校车、实验室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攻坚、重点治理,严防发生学校安全事故。

      (一)学生水上安全。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防学生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等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等水域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完善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补充救生器材。要发挥好志愿者、老人会等作用,在重点时段,对水库、海边、河段等危险水域开展定期巡查。要开展立体式、多样化、全覆盖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推广防溺水小视频、组织防溺水入校宣讲等方式,教育学生牢记“六不一会”,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二)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巩固全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成果,深入开展2021年泉州市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强化校车安全日常监管,规范校车安全行驶。推动“校园周边安全小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道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持续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推进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对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通报的涉及摩托车、改装车违法行为的学生,学校要严格依规予以纪律处分。

      (三)学校房屋建筑及在建项目安全。全面、细致组织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按照“一楼一档”要求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大攻坚治理力度,推进房屋安全隐患尽快彻底解决。强化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健全并落实好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处置等闭环管理。

      (五)消防安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老旧房屋、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食堂燃气等突出风险点,以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点隐患,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学校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委、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围绕主要任务深入排查风险,列出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制定攻坚举措,切实抓出实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要在2021年5月20日和6月15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措施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蔡惠仙,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三)严格问题整改。各地各校要针对各级各类巡查、考核、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提升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检、督促,加大跟踪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推典型经验。我局将适时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各校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指导服务。各地各校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情况将作为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和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考评的重要依据。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