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4-00032
    • 备注/文号:泉教体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二十二届小学生、第三十四届中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3-11 11:0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美术书法创新创作水平,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展示新时代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二十二届小学生、泉州市第三十四届中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小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惠安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惠安县荷山中学

      二、参赛对象

      具备我市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及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在校学生。

      三、竞赛项目及要求

      (一)绘画(150分钟)

      1.高中组:现场命题创作。创作可以是国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其中,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4开(40 cm×60cm)。

      2.初中组:现场命题创作。创作可以是国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其中,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4开(40 cm×60cm)。

      3.小学组:现场命题创作。创作可以是国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其中,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横裁三开,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8开(20cm×30cm)。

      4.比赛现场绘画工具自备,组委会将根据不同组别比赛要求提供4开、8开素描纸让参赛选手选择使用,参赛学生如要使用其他纸材需自带。使用水性、油性材料的作品要在比赛时间内保证画面干透。参赛选手不能携带画稿、半成品、参考资料进入比赛现场,违者参赛作品无效。

      (二)书法

      1.高中、初中组:(毛笔120分钟、硬笔100分钟)

      ①毛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自选书法的内容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在四尺宣纸竖裁对开以内。

      ②硬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自选书法的内容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为8开方格纸。

      2.小学组:(毛笔100分钟、硬笔80分钟)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的书写内容由组委会统一命题。毛笔书法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硬笔书法以楷书为准,规格为8开方格纸。

      书法比赛用纸由组委会按比赛要求统一提供,其他材料及工具自备。

      (三)手工制作(纸艺)

      初中组、小学组:现场统一命题创作,150分钟。

      作品制作形式平面、立体均可;作品尺寸大小:小学组的平面作品不超过八开纸,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30cm×30cm×30cm,初中组的平面作品不超过四开纸,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40cm×40cm×40cm;主材为纸张(白纸、卡纸、蜡光纸、皱纹纸)由组委会提供,辅助材料和工具由参赛者自备(有使用刻刀的必须携带垫板);立体作品要配备底板,以便于搬动。

      参赛不可以带半成品或成品进赛场,违者参赛作品无效。

      四、竞赛时间及日程安排

      见附件1。

      五、竞赛及报到地点

      惠安县荷山中学(惠安县东岒镇荷山村),联系人:许桂忠。

      六、竞赛名额分配

      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应积极开展选拔比赛活动,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加市级现场比赛。参赛学生报名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于3月29日前报送我局体卫艺语科(邮箱:twyyk@qzedu.cn),逾期视为弃权。快递地址(邮政EMS):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交通科研楼C栋383室,联系人:陈劲文,联系电话:22767196。

      (二)参赛学生每人只参赛一个项目。

      (三)各领队及带队老师的差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各领队及带队老师应与参赛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参赛学生交通(餐饮)安全工作。

      附件:1.比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表
         2.参赛名额分配表
         3.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小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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