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2-00423
- 备注/文号:泉教体函〔2022〕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职)小学: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于12月上旬举办泉州市第二十七届“贤銮杯”中小学生西洋乐器(钢琴)独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届比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协办, 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承办。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于2022年12月1日至3日,在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丰泽区津淮街东段丰泽大酒店后面)举行。
11月25日下午3:30,组织选手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地点: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分别指定1名教师,携带本单位报名表及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时参加,逾期未到的,由组织方在其他单位抽完后的剩余签位中直接指定。抽签前,将进行选手报名信息确认,抽签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020年“贤銮杯”钢琴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报名应提供参赛选手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四、参赛要求
1.鼓励市直学校积极参与所在各县(市、区)组织的赛事活动,
市直学校参加市级比赛名额单列,不占用各县(市、区)参赛名额。
2.比赛共分四组,分别是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3.选手比赛时演奏一首曲目,但报名时应按比赛曲目规定要求,填报二首曲目,编为1号曲(奏鸣曲)、2号曲(乐曲),以比赛前抽序号码为准,抽到单号演奏1号曲、抽到双号演奏2号曲。
4.比赛曲目明确:
(1)小学低年级组:准备2首曲目,范围不限;
(2)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按规定范围选报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奏鸣曲除外)各一首。
(3)限艺术音乐作品,不可选择流行或通俗类乐曲。
5.比赛一律按报名时上报曲目的内容背谱独奏,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伴奏。
6.报名曲目应填写清楚、完整,报名表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曲目。
7.选手依照要求,现场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若演奏超过规定时限,组委会有权终止参赛者演奏,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有1位学校老师陪同,所有参赛选手及陪同人员须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体温正常者(37.3℃以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现场工作要求。
9.参赛选手费用自理,领队、陪同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报名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市直中小学校于11月22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报送我局体卫艺语科邮箱,逾期视为弃权。邮箱:twyyk@qzedu.cn,联系电话:22767196。
附件:1.参赛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第二十七届“贤銮杯”中小学生西洋乐器(钢琴)独奏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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