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2-0039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职)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展现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艺术节的报名与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喜迎二十大”,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项目
艺术节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两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课本剧、朗诵、管乐独奏;艺术作品类指绘画作品赛。
四、对象和分组
艺术节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含中职)组共2组进行。
五、活动安排
(一)市级初选阶段
2022年10月中旬,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报送的艺术节目、艺术作品等进行初评。
(二)市级现场评比阶段
2022年11月下旬,为市级现场展演、评选阶段,具体时间办法另文通知。
六、奖励办法
本次中小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根据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实际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产生。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学校、学生参与面广、成绩优秀等。
(二)学生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类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获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七、组织管理
(一)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届艺术节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地各校要制定艺术节活动的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比赛期间,泉州广播电视台将开展“2022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线上展播及决赛直播,具体展播平台为“中国移动智慧校园云平台”,由泉州移动公司提供技术支撑。
(六)本次艺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市级展演比赛不安排统一用餐、食宿。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各单位报送节目数量分配表
3.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报名表
4.2022年泉州市少儿电视艺术节暨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报名汇总表
5.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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