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泉教师〔2023〕3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1-08 00:54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教师〔2022〕258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补充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泉教师〔2023〕216号),在原有24个名师工作室纳入下一周期建设的基础上,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决定新增21个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现将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名单(45个,见附件)予以公布。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建设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室师德建设、指导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名师工作室活动,带动和发挥本学科领航成员工作坊作用,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助推名优教师队伍成长。同时,各名师工作室要积极探索,创新活动载体,依托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www.qzjyzyw.com/),开展名师课堂、教学教研等活动,分享工作室建设资源和成效,努力扩大名师工作室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事宜按泉教师〔2022〕258号文执行,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建设的考核、管理和指导,以各名师工作室的一体化平台的成效资源作为佐证落实好考核评估,指导名师工作室带动领航成员工作坊发挥协同效应,推动通过组织研修活动提升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推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取得实效。名师工作室可使用经费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其中由市教科院代章的研修活动纳入市级教科研训项目、其他研修活动由领衔名师所在学校代章并作为市级名师工作室研训项目纳入考核评估。

      各县(市、区)教育局、进修学校和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要对名师工作室的成立予以支持,为名师工作室活动开展提供便利。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配套激励机制,调动领衔名师积极性,发挥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区域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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