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3-00383
    • 备注/文号:泉教组〔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0-25 23:3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教科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21〕8号),现就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现任校(园)级领导。

      二、遴选条件

      按泉教综〔2021〕8号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执行。其中,因特别优秀需适当放宽遴选条件要求,须附上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相关说明材料。

      三、遴选名额

      本批遴选150名,按1:1分区域、学段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下达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核。市教科所、市直学校人选报鲤城区教育局统一推荐。

      (二)泉州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审核过程中,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将直接取消遴选资格,不予以补充申报,空余名额由泉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2份)和《汇总表》报送我局组织科,电子版刻录光盘同步报送。

      联系人:邓清耀,电话:0595-22755266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28室。

      附件:1.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推荐表
         3.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汇总表
         4.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申报材料及标签样式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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