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3-00383
- 备注/文号:泉教组〔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教科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21〕8号),现就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现任校(园)级领导。
二、遴选条件
按泉教综〔2021〕8号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执行。其中,因特别优秀需适当放宽遴选条件要求,须附上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相关说明材料。
三、遴选名额
本批遴选150名,按1:1分区域、学段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由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下达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审核。市教科所、市直学校人选报鲤城区教育局统一推荐。
(二)泉州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审核过程中,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将直接取消遴选资格,不予以补充申报,空余名额由泉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2份)和《汇总表》报送我局组织科,电子版刻录光盘同步报送。
联系人:邓清耀,电话:0595-22755266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28室。
附件:1.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推荐表 3.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汇总表 4.泉州市“十四五”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对象申报材料及标签样式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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