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1-00321
    • 备注/文号:泉教师〔2021〕1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4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百年教育薪火传,弦歌不辍育桃李”——泉州市“教育世家”30周年纪念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9-04 23:5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在泉省、部属大、中专学校:

      我市自1991年起每年均公布一批泉州市“教育世家”,至2021年已持续30年。为弘扬师道尊严、营造尊师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经研究,拟开展“百年教育薪火传,弦歌不辍育桃李”——泉州市“教育世家”30周年纪念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征文活动以“百年教育薪火传,弦歌不辍育桃李”为主题,征集泉州市“教育世家”家庭及其成员热爱教育事业、传承教育职业、奉献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精神。文稿材料的题材要典型、真实、有具体事例,能够充分广泛宣传展示我市“教育世家”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征文时间、对象

      1.征文对象:泉州市“教育世家”家庭

      2.征文时间:2021年8月24日—9月30日

      三、文稿要求

      为保证文稿质量,对各单位及个人所提供的文稿、照片提出如下要求:

      1.征文须贴近工作、生活实际,紧扣主题, 能够引起读者共鸣,达到弘扬时代精神、传承教育情怀的效果。篇幅一般掌握在3000字以内,提炼出鲜明的标题,文章的最后须署上执笔人所在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2.每篇文稿要求A4纸、3号字体、28磅行距打印并附上简要的教师家庭成员介绍及获奖情况等文字说明。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应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各单位报送的征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填写《泉州市“教育世家”纪念征文活动作者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并加盖公章后,与文稿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所有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邮箱rsk@qzedu.cn)。市直各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在泉省、部属大、中专学校可报送1篇,各县(市、区)择优报送。

      4.征文须为原创之作,如被发现文稿有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经查属实,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者承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家庭及成员须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实行“零容忍”,不予参加征文活动。

      2.各地、各校(单位)在报送征文前,作者及成员的相关信息应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报送。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在泉省、部属大、中专学校指定一位责任心强、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的同志专门负责文集文稿的组织撰写、审定及选送工作,认真填写《泉州市“教育世家”纪念征文活动编撰工作联系人汇总表》,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曾玲

      电  话:0595-22766208 

      电子信箱:rsk@qzedu.cn

      邮寄地址:泉州市府西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泉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请用ems邮寄)

      附件:1.泉州市“教育世家”纪念征文活动编撰工作联系人名单汇总表
         2.泉州市“教育世家”纪念征文活动作者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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