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41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3〕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鲤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等学校(幼儿园)为第三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2-25 01:17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持续推进我市残疾少年儿童在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融合教育水平,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泉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初〔2023〕5号),在各县(市、区)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各地遴选申报的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园)进行实地评估审核,确定鲤城区第五实验小学等18所学校为泉州市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单位站在高起点上,加强随班就读基地校(园)融合教育教学、科研、资源共享、指导服务等工作管理,深入开展融合教育实践探索。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园)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发挥资源教室功能,通过教学研讨、课题研究、教师培训、家长赋能等方式,为教师和家长搭建学习和发展平台,为每一个特需学生的学习、康复和生活辅导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资源支持,努力推动融合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支撑保障和专业水平。

      附件:泉州市第三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园)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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