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403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2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教育文件精神,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泉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二批) 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批规划课题不设选题指南,各单位围绕各领域教育教学改革重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选题,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二、申报对象及管理
(一)本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市教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基础教育领域学校及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诗性教育对基础教育学校育人方式转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实践基地学校(以下简称“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学校”)。
(二)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所属辖区课题的管理,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学校课题直接由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
(三)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职业学校及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负责推荐课题向我办申报(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时应考虑各学段、各学科及城乡学校之间的均衡。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学校根据名额推荐课题,直接向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本批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二)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主持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承担泉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本批课题。
(三)课题组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向所属辖区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学校及职业学校于12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和本辖区(本单位)课题研究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稿送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时将申报单位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评审组织
推荐课题经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审定后,市教育局下文确定为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课题经费自筹,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发给结题证书。
五、其他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柳老师 何老师,联系电话:0595-22782223。
(二)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省级有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学校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交通科研楼三楼361室(快递务必用邮政快递EMS),接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95-22782223,电子邮箱:yufeng7860@126.com。
职业学校课题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连捷国际中心803单元,接收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595-22557570,电子邮箱:35522904@qq.com。
(三)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研究课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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