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244
    • 备注/文号:泉教初函〔2023〕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7-18 00:5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3〕16号)以及市纪委监委2023年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现将《关于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持续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关于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的工作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必备的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模式深入实施的基础上,按照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项目。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通知要求,充分总结前期经验,聚焦课后服务课程类别不够丰富、服务保障不够到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政策和保障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挖掘学校办学潜力,突出办学特色,调动各方积极性,整合优化校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更高水平满足学生家长多样化需求。力争到2023年底,持续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2+N”模式全覆盖,持续保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2+3”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占比达80%以上,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实现城区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占比达80%以上,将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科学教育融入课后服务,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同时,指导农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自然地理、乡土文化、革命传统等资源丰富课程体系。

      二、工作措施

      1.深入调研,摸排实情。深入学校教学一线,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工作检查、问询等方式,掌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了解学生和家长需求,分析存在问题,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

      2.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管理,完善酬劳机制。强化课后服务人员保障,加快配齐配足教师,探索关爱教师举措,落实弹性工作制,解决教师后顾之忧。支持各地坚持公益性原则,积极探索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标准,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需符合《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

      3.用好资源,丰富形式。加强社会资源整合,统筹利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发挥好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的作用。鼓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非遗传承人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支持各地创新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课后服务。

      4.强化部署,狠抓落实。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课后服务工作经验,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各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指导辖区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告家长一封信等了解学生和家长需求,结合校情学情和特色资源,充分考虑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和学生需求上的差异性,完善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继续推行课后服务“5+2”“2+N”模式,优化服务安排、服务内容、服务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确保“点题整治”课后服务目标顺利完成。

      5.监督推动,巩固成果。继续实行台账月报告制度,掌握“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进度,将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在内的“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县(市、区)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县教育督导评价体系,纳入秋季开学准备及期初工作调研检查重要内容。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0595-22782220、0595-22782219,cyjk@qzedu.cn、zjk@qzedu.cn),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甄选典型,宣传推广。指导各地及时总结“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征集遴选一批在课后服务融入科学实践活动的优秀案例,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海报设计、短视频、成果展示等方式,搭建经验交流平台,互相学习借鉴,共同促进提高。指导学校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通过设置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

      三、进度安排

      6月:在前期召开工作会,交流课后服务经验做法,部署推动“双减”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县一品”减负提质增效活动方案的通知》(泉教初〔2023〕12号),以及2023年度泉州市“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部署下阶段课后服务工作。

      7-8月:指导各校利用暑期时间开展研讨,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多渠道扩充课后服务师资,做好课后服务课程安排,完善课后服务场地、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暑假托管服务,不得利用暑假托管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组织遴选2023年第一批课后服务工作典型案例。

      9-10月:督促指导各地以秋季学期开学为契机,在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课后服务模式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实现“城区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占比达80%”的“点题整治”工作目标。结合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织遴选2023年第二批课后服务工作典型案例。

      11-12月:督促各地对课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梳理总结“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和市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做好“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年度工作评审评议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