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教建〔2021〕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1-13 23: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现将《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

    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乡村现代化的意见》,落实好省市工作部署和《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1〕5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泉发改〔2021〕11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实施民生XIN行动计划,落实精准帮扶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工作,乡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继续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38亿元,支持27所乡村幼儿园、小学、普通高中建设。

      2023年底前,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达50%,普惠率达90%。巩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成果,乡村温馨校园覆盖率达60%。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继续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25年底前,乡村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分别达55%、90%以上。继续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持续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乡村温馨校园覆盖率达100%。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扶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打造一批乡村特色学校。推动城乡师资均衡发展,力争乡村教师全员轮训。

      二、主要任务

      1.建立乡村学校布局规划长效机制。深入落实省、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合理布局城乡学校,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科学审慎撤并乡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

      2.建立乡村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加大乡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扶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费投入重点向乡村教育倾斜,鼓励各地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3.建立乡村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通过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乡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优质校挂钩帮扶、对口帮扶等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开展乡村学校教学改革支持行动,培育创建一批乡村优质特色学校。加强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互动课堂”项目,有效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等,努力让乡村学生享有一样的优质教育。继续推动乡村学校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促进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落实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片区管理、联动帮扶”工作机制,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实效,整体提高区域内幼儿园发展水平。

      4.建立乡村教师队伍发展长效机制。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统筹配置乡村教师,教师职称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向乡村学校倾斜。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引导优秀教师和骨干向乡村流动。实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提升乡村教师业务能力。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全面落实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5.建立乡村困难学生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定期开展通报、专项督导,依法控辍、精准控辍、质量控辍,确保控辍保学台账持续“清零”。精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大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资助资源分配向乡村中小学适当倾斜,确保应助尽助。完善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乡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和档案制度,建好乡村寄宿制学校,关心留守儿童和寄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加强“全天候服务、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育人”。

      6.建立乡村青年职业技能提升长效机制。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建设乡村振兴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培养培训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型人才、乡村实用人才,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将中职招生工作重点放在乡村,积极吸引乡村青年、返乡农民工接受中职教育,加大对乡村经济困难及涉农专业中职生奖补力度。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乡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等组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带头人补充到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师资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强化沟通配合,积极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注重推动落实。各地要加强调研,了解乡村基础教育发展总体情况,按职责分工抓好本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的细化落实,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促进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地。要细化相关工作举措,切实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和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全面改善乡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乡村教育工作跟踪通报制度,将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状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建立市级定期督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督导检查机制。各地要把乡村教育保障水平提升和教育质量提高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年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乡村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我市乡村教育项目顺利推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慈善资源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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