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1-00021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8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泉教初〔2009〕2号)》的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和泉州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经市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局审核公示,丰泽区第五中心幼儿园、丰泽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晋江市东石镇钻石海岸幼儿园、晋江市池店镇滨江幼儿园、晋江市实验幼儿园嘉天下分园、晋江市池店镇海丝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符合“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丰泽区第五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要求,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示范幼儿园在实验、示范和辐射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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