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4-00096
    • 备注/文号:泉教思〔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遴选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4-12 01:2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鼓舞激励先进典型,着力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生态、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遴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现任班主任;

      现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年以上(含3年)。

      (二)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德育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德育专干,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教职人员,学校德育处正(副)主任,团组织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校长等德育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高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对象为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现任辅导员。

      (四)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突出,有3年以上经验的专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评选标准

      (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师生的表率,曾受过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市直学校需获得校级以上)。

      2.班风学风良好。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育人成效显著。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重视班级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带班级或所辅导学生曾获得县级以上活动表彰(市直学校需获得校级以上)。

      4.综合素质突出。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讲究班主任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有县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承担的课题等)。

      5.注重协同育人。具有丰富的班级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积极开展家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二)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为学为人方面成为师生表率。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敬业、创新和奉献精神,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2.工作实绩突出。忠诚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德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注重德育工作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加强条件保障,推动将思政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重视队伍建设,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组织开展思政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思政工作特点和规律,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近5年来有1篇以上德育方面论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

      (三)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师风良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素质能力过硬。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提升职业化和专业化能力,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工作中有较为典型的经验、创新性成果或突出业绩。

      4.育人实效突出。积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途径、方法、载体,大力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所带学生思想积极健康向上,正能量充沛,学风优良。

      5.敢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职责,在重大活动组织、重大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处置中勇挑重担、主动作为,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将本次推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正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作用。

      (二)严格标准。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择优推荐,推荐对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名额遴选;要综合考虑各区域、学段均衡,农村学校要占一定的比例;要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认真把关。各地各校推荐人选的相关情况在上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向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反映。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四)各地各校请将附件3-7纸质版(用A4 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电子邮箱:szk@qzedu.cn,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755882)。报送前要认真核对推荐对象的姓名,不得出现错别字。

      (五)各地要以德育工作成效明显的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德育工作者。凡因2023-2024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学生意外事件的中小学,不参加本年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遴选活动。

      (六)近三年已获评以上各类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本年度遴选。对新获评人选,市教育局将纳入相应类别的“专家库”进行管理。

      附件:1.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选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泉州市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选名额分配表
         3.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4.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5.2023—2024学年泉州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6.2023—2024学年泉州市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7.2023—2024学年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