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4-00094
- 备注/文号:泉教思函〔2024〕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和遴选第五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
各地各校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遴选推荐“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各县(市、区)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市直学校可申报1个。典型案例(格式按附件1,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择优遴选10个送省参评。
二、组织遴选第四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此项目包括幼儿园)
各地各校按照要求(附件2)推荐,晋江、南安、安溪各推荐6个典型案例、6个特色学校,其余县(市、区)各推荐4个典型案例、4个特色学校,各市直学校可各申报1个。
典型案例(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1,纸质版、电子版),特色学校(园)申报表、推荐汇总表(附件2-2、2-3,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并择优各推荐5个送省参评。
三、组织遴选一批“最美家庭”和“最美学生家长”
各地各校按照要求(附件3)推荐,晋江、南安、安溪各推荐6个“最美家庭”、6个“最美学生家长”,其余县(市、区)各推荐4个“最美家庭”、4个“最美学生家长”,各市直学校可各申报1个。
申报表、推荐汇总表(附件3-1至3-4,纸质版、电子版)和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最美家庭”“最美学生家长”,并择优各推荐5个送省参评。
四、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
各地各校按要求(附件4)按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和中职学校推荐,晋江、南安、安溪各推荐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各6个,其余县(市、区)各推荐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各4个。各县推荐中职学校均为1个。市直学校可各申报1个。
信息登记表、精品课汇总表(附件4-1、4-2,纸质版、电子版)和视频资料(光盘或U盘),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并择优推荐各2个精品课送省参评。
五、组织遴选建设一批“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
各地按要求(附件5)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不组织申报。
申报表、汇总表(附件5-1、5-2,纸质版、电子版)和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并择优推荐4个送省参评。
六、组织遴选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特色项目
(一)实践基地
各地可推荐1个单位申报第五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原则上应从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良好运营1年以上的单位中推荐。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4个送省参评。
各地按《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件6-1)要求,推荐不超过3个单位申报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原则上应从县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良好运营1年以上的单位中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申报材料(附件6-2、6-3,纸质版、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
(二)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从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劳动课程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资源开发、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学科课程劳动教育渗透、家庭劳动教育指导、劳动教育评价等方面选取项目,推荐不超过5个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注意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市直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可推荐1个。已入选泉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近一年来工作有新进展的,可继续申报省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并在推荐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此类每个县市区最多申报1个)。
申报书、汇总表(附件6-4、6-5,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并择优推荐10个特色项目送省参评。
七、组织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中职专项)
各地各校根据要求和标准(附件7、7-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可推荐1所,各市直中职学校可自荐申报。申报书、汇总表(附件7-2、7-3,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并从中择优推荐4所典型学校送省参评。
八、组织遴选一批“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
各地各校按要求(附件8)推荐,晋江、南安、安溪推荐6个“区域读书优秀案例”、6个“书香校园”,其余各县(市、区)推荐4个“区域读书优秀案例”、4个“书香校园”。各市直学校可各申报1个。
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8-1、8-2,纸质版、电子版),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遴选一批市级“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并从中择优各推荐5个送省参评。
九、遴选推荐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各地从已列为本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资源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不超过3家)。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需装订成册,应包括基地概况、有关工作制度、辅导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研学课程、线路以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资料;电子版刻录在U盘),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十、注意事项
1.本年度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德育特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集中,申报时间节点(5月27日前、7月22日前)和材料要求不一,各地各校要认真研读,加强指导,切实推荐具有示范作用、可借鉴推广的德育工作特色项目;要严格材料把关审核,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逾期均不再受理。
2.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视频短片等,通过邮政快递邮寄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三楼326室;邮编:362000;联系电话:22755882)。视频资料以外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思政科邮箱:szk@qz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4〕12号) 2.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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