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教思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6
    关于在泉州市大中小学开展“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1-25 01:1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高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引导全市青少年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厚植爱国爱乡情怀,经研究,拟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广播电视台

      二、参加对象

      参加“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的学生以学校推荐为主,由泉州广播电视台择优选拔,参与学生要求具备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热爱泉州历史文化的本市优秀大中小学校学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校以“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学校推荐”为准则,择优推荐学生参加“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学生爱国爱乡情怀。

      2.“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由泉州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泉州广播电视台在开展活动前应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邀请的授课专家、教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安全。

      3.将根据“泉州历史文化研习”活动开展情况评出若干名“优秀小学员”“优秀辅导老师”等。

      泉州广播电视台联系人:陈玲玲。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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