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21-00301
    • 备注/文号:泉教思函〔202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13 23:3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闽教思〔202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推动各地各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骨干作用,展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育人能力,推动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水平。

      二、组织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部署。8月份,各地各校按照《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附件1)、《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第二阶段,遴选推荐。9月份,各地各校按照要求遴选推荐教师参与两项基本功市级展示交流活动。9月22日前,以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9月27日前,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评审,评出小学、初中、高中特等奖各1名、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获得特等奖的将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展示交流。

      第四阶段,展示交流。市教育局将适时集中展示典型经验和案例。

      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

      基本条件:中小学校(不含中职学校)在岗在编班主任,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含5年)。鼓励市级以上名(优秀)班主任、获得市级或区域内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比赛)荣誉的班主任等报名参与。

      推荐名额:晋江、南安、安溪可推荐12人(小学、初中、高中各4人)、开发区可推荐2人(小学、初中各1人),其余县(市、区)可推荐9人(小学、初中、高中各3人),每所市直小学可推荐1人,每所市直中学可推荐初、高中学段各1人。

      提交材料:班主任信息登记表1份、文本材料3份、视频3份(详见附件1)。

      (二)思政课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

      基本条件:中小学校(不含中职学校)的现任专兼职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兼职教师要求应至少连续兼职3年以上(含3年)。

      推荐名额:晋江、南安、安溪可推荐12人(小学、初中、高中各4人)、开发区可推荐2人(小学、初中各1人),其余县(市、区)可推荐9人(小学、初中、高中各3人),每所市直小学可推荐1人,每所市直中学可推荐初、高中学段各1人。

      提交材料: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1份、教学设计Word文本1份、课堂实录1份、说课视频1份、时政述评视频1份(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把组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作为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程安排,加强部署谋划,完善政策举措,强化组织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作用,积极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层层组织开展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把关。各地各校要完善展示交流活动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严格把关,精心遴选。参与展示教师资格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负责核查把关。参与教师提交的所有文字和视频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展示教师个人承担。对于所有报送材料,均视为教师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

      (四)规范开展。各地各校在安排部署开展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活动的各场所、各岗位、各环节严格规范开展相关活动。要坚持公益性,杜绝将展示交流活动表演化、商业化,防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机开展商业宣传活动。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校根据基本功展示内容和分配名额等要求,汇总参加两项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教师的材料,把《班主任信息登记表》(附件1)、《思政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2)、《班主任信息汇总表》(附件3)、《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9月22日前邮寄至市教育局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萍萍,电话:0595-22755882,邮箱:szk@qzedu.cn,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三楼326室。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方案
         2.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方案
         3.班主任信息汇总表
         4.思政课教师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

      (主动公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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