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21-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装〔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十七届“三优联评”活动的通知》(闽教电馆〔2021〕8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新理念、新资源、新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三优联评活动”(以下简称“三优联评”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评比活动的参评内容、参评要求、评比办法、评分标准等均参照泉州市2021年“三优联评”活动参赛指南的规定内容进行。经市级初评后,优秀作品将选送省级再次参评,省级优秀作品将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和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
二、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往年作品获奖情况和教师数分配名额:市直学校每校可报3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区、泉港区、石狮市、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各20个,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30个。
三、已经参加过往届“三优联评”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每位教师只能报送一件作品参与评选。
五、活动联系人:陈晓荣;联系电话:22784115;联系邮箱:zpzx@qzedu.cn。
附件:泉州市2021年“三优联评”活动参赛指南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电化教育馆。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