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800-2020-00313
    • 备注/文号:泉教审〔202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3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闽南理工学院设立自学考试助学点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0-11-01 17:56

    闽南理工学院:

      你校《关于申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报告》收悉。经过我局行政审核审批科资料审核与现场踏勘,认为你校符合《福建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管理办法》中的办学条件,可以开展工程管理、产品设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五个专业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有效时间:2023年10月。

      闽南理工学院负责人:许景期,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学院路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助学许可证编号:05201101。

      希望你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闽教发〔2008〕11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办〔2009〕45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助学点的管理,特别是在助学点的广告宣传、教学、师资配备、教学设备、食堂伙食、后勤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你校做为主考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专人负责助学点的教育教学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助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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