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2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_泉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QZ00104-2601-2024-0023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28 01:30

答复类型:A类

黄河辉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建议》(第1132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泉州市司法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办理答复如下:

  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与多部门联合,将中小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有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统筹规划,重视中小学法治教育

  (一)纳入规划,统筹推进。将教育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列入“十四五”教育专项规划总体工作目标,在《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中对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定”方案,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2021-2025)》,成立泉州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强化管理,对教育系统“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普法内容、重点举措、步骤安排、组织保障等作出具体部署,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清单管理,督促落实。将普法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体系,年初列清单、年底对账单,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台账、有总结、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         

  (一)保障法治师资力量

  1.健全编制保障机制。我市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近三年市、县共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8816个,推动全市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增加法治教师686人。为进一步加快补充教职工缺口,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加强对县域内教师编制和岗位的统筹,用好用足用活编制,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2.尊重学校招聘自主权。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支持补充配备懂法律、懂教育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

  3.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全市中小学聘请1701名法治副校长,建立以校长书记为龙头,以兼职法治副校长为支撑,以政教保卫处、总务保卫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的“八五”普法工作队伍,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位、思想入心。在近年举办的各种校长、教师培训中,均把法治素养培训当成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校(园)长资格培训、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工程、班主任岗位培训、新任教师见习培训,均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作为重要培训课程。同时,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教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师生权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保障法治教育质效

  1.保障法治课时。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在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在初中阶段每周安排2个课时,在高中阶段安排4个必修模块、8个必修学分,开设思想品德课,把法治教育渗透到思政课教学,在教学中强化法治教育。从2016年起,中小学“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课程,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每周两节,并通过邀请公安、司法部门干部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等,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

  2.加强法治教学研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均有成立专门的教研室和配备专职法治教研员,对法治教育的教材、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做好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促进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强化家校协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家委会、家长学校,组织遴选40所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和30个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接待日等家校合作活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广泛宣讲家教新理念、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日前,我市已成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已获批创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具体实施方案即将下发,把法治教育作为开展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法治教育经费

  根据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市、县(市、区)统筹安排包括生均公用经费等资金,支持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同时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争取同级财政等部门支持,做好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三、形式多样,全面实施教育普法

  创新普法形式,多举措全方位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一是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选派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律师等到校园开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已开展宣传教育13000多场次、参与学生近200万人次。同时,指导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法治教育。二是在全省率先设立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岗位、中小学校学生法治委员岗位。联合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制定《关于设立中小学校学生法治委员岗位的通知》,在全市中小学校班级设立法治委员2万余名,全面增强学生尊法、守法意识。三是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课程,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法治教育,筑牢远离犯罪的思想防线。四是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联合发布《检爱同行 情暖童心-“刺桐花”法治关爱行动》方案,发挥共建、共治、共享作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五是深化“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特色品牌。同时,依托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八五”普法以来,每年均有120多万名中小学生成为“宪法卫士”,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活动优秀组织奖。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福建赛区总决赛在惠安举办并取得圆满成功,我市6名参赛选手取得优异成绩,其中有1名选手参加全国素养竞赛。同时,利用学校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宣传教育,如: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知识竞答及视频学习,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如何在网络上有效抵制网络漏洞攻击等相关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帮助广大学生在线提升网络安全知识水平,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活动累计有效答题45.3万人次,学习视频观看34.1万人次,受到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高度认可与好评。

  近年来,我局虽在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普法形式创新不够、法治学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力度不大等等。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探索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创新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教育系统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林丽芳
  联系电话:0595-28380188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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