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6-0003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氛围,按照《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泉委教秘〔2024〕4号)要求,现将2026年我市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予以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教师厅〔2025〕2号)要求,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本级进校园活动白名单,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
各地、各校要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开展的活动外,凡未列入白名单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新增进校园活动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控制活动范围和时长,切实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推动进校园活动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育人成效。
附件:2026年泉州市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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