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4-00203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4〕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13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总工会、人社局、教育工会,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工委会、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市直小学、幼儿园,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拓展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引导我市教师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工会联合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24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全市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三)近5年独立发表或撰写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

      (五)原则上为各县(市、区),市直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产生的获奖选手;各地、各校应主要选派新选手参赛,其中:2022年以来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成绩排名前3名,其他学科前2名,学前教育前5名的选手不再参加。历届福建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不再参加。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竞赛活动分组

      竞赛活动设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其中:

      1.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劳动等12个学科组;

      2.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三、竞赛活动内容

      (一)复赛项目 

      1.小学组

      满分100分,课程教学问答占15%、课堂教学(新课、讲评课、复习课、实验课、操作课等课型选择其一,实施片段教学)占45%、观课评课占40%。

      2.幼儿园组

      满分100分,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占30%、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40%、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观评课)30%。

      (二)决赛项目(综合素质比赛)

      满分100分,教育问题问答占50%、论文修改占50%。

      四、组队和参赛方式

      (一)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每个县(市、区)参赛选手为13名,其中:

      1.小学组12名(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劳动各1名);

      2.幼儿园组各1名。

      (二)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为:市直小学(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参赛限8名,市直幼儿园各1名。

      (三)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比赛,且须参加本学科规定的所有项目比赛。

      五、竞赛活动任务及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4年5月至10月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竞赛暨岗位练兵活动。要加强本地、本校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并报送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第二阶段:学习练兵阶段(6月)

      按照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暨岗位练兵活动,使全市各级小学、幼儿园形成浓厚的比学赶帮超学习氛围。

      (三)第三阶段:初赛阶段(7月)

      各县(市、区),市直小学、幼儿园分别设初赛赛区,初赛具体工作由各地、各校自行组织,同时根据初赛成绩高低按复赛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复赛选手名单。市级活动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派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四)第四阶段:复赛、决赛阶段(8月-10月)

      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择优选送的复赛选手进行市级层面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复赛、决赛活动,复赛、决赛内容根据2021年省教师教学大赛设置。

      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1.本次竞赛设特等奖2名。特等奖人选由各竞赛组(小学组、幼儿组)一等奖获得者经过综合素质比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第一名的可由竞赛组委会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各竞赛组第二、第三名选手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金牌职工”。

      2.本次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本次竞赛各竞赛组排名第一的获奖选手可申请市人社局确认为“泉州市教学能手”;各竞赛组总成绩排名前3名的女选手还可由竞赛组委会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七、组织领导

      (一)本次竞赛主办单位为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工会,设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为本次竞赛的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关机构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各级教育工会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踊跃参与教学竞赛活动,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积极发挥各主流媒体及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增强技能竞赛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各地、市直各校参加复赛的选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幼儿园统一组织报名、《2024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市级复赛参赛选手汇总表》(含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分送泉州市教育工会(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46室)。电子邮箱:jygh@qzedu.cn。

      附件:1.2024年泉州市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24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竞赛市级复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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