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3-00400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3〕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0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做好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及时听取基层民声民情,就反映比较集中的中小学生身高快速生长带来的课桌椅高度与身高不够匹配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决定开展泉州市中小学校教室课桌椅配置改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导学校的课桌椅日常管理,确保每所学校、每个年段都有具体的管理人员负责。近期,各地各校要组织课桌椅高度调节工作,避免“一刀切”“同高度”,确保课桌椅的高度与学生身高坐高相匹配,防止出现“高个坐矮桌”等问题。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每学期进行课桌椅配备和使用的督查,确保桌下“净空高”和“净空深”符合标准。对于存在应调未调、使用单一型号、卫生健康隐患等问题的学校要及时通报。对于身高、坐高、体重等明显超常的学生,可定制特殊型号的课桌椅,满足其个性需求。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应就配置涉及的资金和人员制定相应保障机制。各个学校应提前进行调研分析,检查学生课桌椅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按照标准配置可升降式课桌椅,对不适应学生身高的要及时调配或购置,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使用适合身高的课桌椅。
四、中小学课桌椅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舒适、耐用、环保、美观”的配备目标,新配置入校的课桌椅要符合国家标准的尺寸规格与技术要求。学校要制定课桌椅配备调整、维护更新、资产管理等规程,优化动态管理流程,规范采购程序。
五、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身的教室空间及学生午休需求,为学生提供保护脊柱,可以折叠的健康午休桌椅,解决孩子们在校午休的需求,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精力。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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