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1-0030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3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13 23:32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市属学校: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

      针对全国及属地疫情情况,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等特性,科学研判,提前谋划,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形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坚持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按照属地要求,综合研判确定秋季开学时间,一校一策,制订细化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与开学安排,学校要把相关防控要求和返校安排及时逐一通知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人人皆知。

      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暂缓返校;待所在城市所有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返校。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要提前返泉,并在泉满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返校。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返校,到校后再进行核酸检测。

      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提倡采用私家车方式返校。

      各地各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完善教学工作预案,制定在线教学应急预案;要综合考虑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二、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一)完善落实“两案九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完善“两案九制”,健全工作制度,从严从紧从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要继续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从严抓好健康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排查师生员工返校前行程和健康状况,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向所在学校和社区(村居)报备相关情况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日,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至少在医学观察(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所有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前要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各地各校和卫健部门要继续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加密重点岗位、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确保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三)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各地各校和卫健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紧盯疫苗接种目标任务,根据各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时间安排,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及监护人的疫苗接种相关知识科普宣传力度,细化动员、有序推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注重人文关怀,加快18周岁以上师生员工接种进度,有序推进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高校要提醒督促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确保入学前实现除禁忌症外应种尽种任务。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坚持严把校门关,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时均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八闽健康码查验,加强对外卖配送、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不提倡高校新生和其他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内。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持续抓好食品、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领域安全治理,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组织应急演练。各地各校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各项防控方案和预案培训,让师生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各地各校要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组建应急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应急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六)实施健康教育行动。各地各校要继续倡导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在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恢复校内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要加强学生近视防控,教育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休息。在组织新生军训、学校文体活动等相关教学集体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学校防控压力、活动场所等情况,制定防控方案,避免人员交叉接触。

      (七)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持续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做好供水设施(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提前对学校饮用水安全进行安全检测,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八)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充分物资保障。

      (九)加强心理支持疏导。要密切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健全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对口帮扶,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十)深化校地联防联控。各地教育、卫健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密切配合协作,主动对接、积极支持,健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各地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疫情防控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持续将高校秋季学期开学纳入当地联防联控体系,加强统筹调度。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署,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压紧压实防控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卫健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把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成工作合力,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地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对暑期疫情防控和秋季返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家校沟通协同,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无缝衔接,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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