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21-00298
    • 备注/文号:泉教防控办〔202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1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8-04 00:0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校,市属学校: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面临规模性反弹和多地多发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根据今天上午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省督导组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市、县两级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部署,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自的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以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措施,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严控校门第一道防线,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高校留校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二、加强科学防控。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不跨省参加旅游、研学、交流等活动。对师生员工确需到省外活动的,要提前做好报批、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要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属地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以及规定的核酸检测措施。

      三、严格培训管理。各地各校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正在开展各类师生培训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14天内旅居地)、 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原计划组织外出离泉培训尚未出行的,一律取消,暑假期间不再组织外出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正在外地参加各类培训和比赛的,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师生身体健康,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接触,活动结束立即返回。

      四、强化高三保障。高三安排上课的学校要在当地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所有高三学生及教职工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特殊情况未接种的须提供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暑期本人或共同居住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高三学生及教职工须提供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课期间,各校要严把师生健康监测关,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制度,实行健康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建立常态化监测网络,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

    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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