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十八中学校级副职意向人选征集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9-23 20:47 浏览量:

  泉州第十八中学(泉州专门学校)隶属泉州市教育局,为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管理。为加快推进该校建设,决定公开征集2名泉州第十八中学校级副职意向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岗位

  本次拟公开征集泉州第十八中学(泉州专门学校)校级副职共2名,其中,教学副校长1名、总务副校长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团结共事能力;

  8.在编在职教师,已任校级副职岗位,或者任学校中层岗位满10年,中层正、副职时间可以累加;

  9.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5年9月以后出生),符合以下3种情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9月以后出生):①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荣誉;②已被评选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含培养对象);③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五层次以上人才称号。

  10.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1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县(市、区)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或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

  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

  ③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或岗位练兵、教学大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④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⑤指导学生参加“五奥赛”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征集方式及征集时间

  面向全市公办普通中学(含中职)进行公开征集,并综合考虑报名情况、岗位匹配度及本人任职意愿,择优确定人选。

  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6日。报名时意向人选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泉州第十八中学校级副职公开征集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以及其他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等证明材料。

  上述压缩材料以“岗位+姓名”命名并发送到邮箱(qzszmxx@163.com),相关报名情况将予以保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799590280。

  附件:泉州第十八中学校级副职公开征集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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