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4-18 20:47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就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笔试加分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22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3,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笔试加分办理时间及途径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下午5:30前将《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加分受理单位邮箱。因疫情原因加分材料原件核验工作推迟到资格审查(有面试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加分材料的文件名一律以报考人员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申请”,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各加分受理单位的具体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其中,202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以及“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将笔试加分办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办理笔试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四)各市教育局或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
     2.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3.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4.招聘单位联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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