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泉州市直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11-08 17:46 浏览量:

根据《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泉州市直有关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1年泉州市直有关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15日前

三、资格复审方式、联系人

请按以下要求资格复审所需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发送rsk@qzedu.cn。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78163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一份:

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各相关资格复审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2.入围人员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2:

2021年泉州市直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入围人员名单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收人数 准考证 总成绩 备注
00408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01 专技(编外网管) 1 004080103151021 70.7 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