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泉州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3-23 16:15 浏览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属学校:
  现将《2016年泉州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要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2016年度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7日

2016年泉州市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依法治教,立德树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质量,大力促进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能力,为全面实现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主要目标是: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幼儿园计划招生12.5万人(其中外来工子女 4.5万人),小学计划招生13万人(其中外来工子女5万人),三类残疾适龄儿童计划招收1000人,初中计划招生9.2万人,高中计划招生4.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含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招生3万人,高校计划招生4.5万人。全市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7%以上,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和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6%,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构建管办评新机制。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做好宏观调控、制定规划、指导实施、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立学校章程,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办学,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和方法。支持晋江市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和石狮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省级改革试点工作。
  2.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对接高考考试制度改革,着力推动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小升初、幼儿园招生工作,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生额。探索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招生秩序。
  3.强化教育督导。积极对接国家、省督导机构改革,推动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改革,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加强对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对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石狮市的教育"两项督导"开展市级核查。根据省颁新修订的"教育强县"评估标准,指导核查鲤城、丰泽、晋江、石狮做好"教育强县"整改和申报工作。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继续开展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和跟踪评估工作。组织有关县(市、区)参加全国、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4.扩大教育开放合作。深化与国际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成立泉州市教育对外交流协会。继续开展我市与德国、土耳其、日本、法国、韩国、丹麦等国家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组织我市学校与国外优质学校缔结姐妹学校。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经验,引进境外条件成熟的国际课程,探索建设网络国际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持续推进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继续办好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和晋江养正中学"国际课程实验班"。加强与全国教育先进地区的交流,建立10个面向国内外的游学服务基地。
  二、坚持统筹兼顾,提升各类教育水平
  5.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以县为单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各级示范园评定和民办园等级评定,全市公办性质及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可提供的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0%以上。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学前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付标准不低于200元。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6.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通过国检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动态跟踪监测,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适应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盼,加快优质教育资源扩充。全面深化实施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集团化"办学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等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模式改革;发挥名校、名校长、名师的作用,推动"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市、县(区)联合办学、多形式对口帮扶等方式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减少非正常人口流动给城镇学校带来的"大校额"、"大班额"办学和"择校"问题。制定《泉州市初中教育教学管理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达标县"、"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创建工程,探索与高考改革相衔接的教育教学形式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法,鼓励各学校特色化办学,开发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提升办学成效,着力补齐初中教育短板。加快城东、东海、江南学园建设。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外来工子女入学管理,保障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7.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并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付标准,对接高考考试制度改革,特别是针对我省2016年高考采用全国卷,加强对高考备考工作的行政主导推动和教研培训引领,加强教学质量检测反馈与指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我市高考质量。以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为抓手,以办学体制、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达标晋级和示范性高中建设。推动各地各校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注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市级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基地校,组建学科联盟,整合全市培训资源,拓展外地专家培训资源,成立教练协作组,努力保持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成绩在全省前列,为我市创新驱动奠定人才基础。组织开展普通高中两项改革试点。
  8.推动现代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我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和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突出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和学校办学中的"双主体"地位,大力推动建立学校、企业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启动11所省示范性现代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晋江华侨职校、晋江晋兴职校、惠安开成职校完成首批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任务并接受验收。启动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产业群建设工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规范管理。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设立市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急需专业人才培养,为泉州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9.推动高等教育精细化内涵发展。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突出高等职业院校的行业、区域办学特色,推动高等学校精细化内涵发展。引导支持普通本科学校转型发展。引导高职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好华中科大-泉州师院智能研究院、哈工大-黎大机器人研究院等平台,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推动高校与亿元以上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鼓励支持高校利用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继续做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工作,探索设立高级技术人才特聘专项资金。
  10.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全面实施特教三年提升计划。深入实施国家特教改革实验区泉州市低视力"医教结合"实验工作。全市特教学校实现省级标准化建设目标,所有特教学校均开设学前班,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
  11.积极发展终身教育。加强对泉州电大的指导,依托泉州电大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和开放教育,提高泉州市民文化和文明素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托职业院校,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以及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开展市级规范化社区教育学校和示范社区教育工作站评估工作。以推进资源整合和远程教育为重点,建立覆盖市、县、乡、村的老年教育网络。
  三、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2.提升思政教育工作实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进"工作,举办泉州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讨暨教师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闽南文化教育,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泉州市实验工作,积极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探索总结劳动教育工作有效做法。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学校德育工作测评,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拓宽德育渠道,推进德育工作创新,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性,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13.加强体卫艺教育。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加强体育、美育等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新中小学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艺术教育活动形式,推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落实,继续做好中考体育升学考试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开展"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举办第三届中小学生南拳操比赛,出版并在全市中小学推广闽南文化系列读物,评选一批闽南文化传承示范校。以全国和省级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校、省级校园足球试点县为抓手,扎实推进校园足球运动。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14.深化课程改革实验。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新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课程。加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学校管理创新研究。大力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立足教育技术信息化的大背景大趋势,注重教与学方式方法的变革与创新,培养师生信息化条件下教学和学习的能力。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视情况进行集中反馈或分层次反馈,总结成效经验,促进问题整改,促进改进教学和教育决策。依托教科所成立全市各学科教研中心,实施定时集中研讨,认真做好全市高考、中考质量分析,切实提高2016年高考、中考质量。
  15.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动石狮市和德化县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全国推普周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会";组织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坚持人才强校,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重点治理教师队伍职业倦怠及有偿家教等现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17.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队伍。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开展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推动配强配齐高校领导班子。加强民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选派第四批民办高校挂职党委副书记工作。完成市直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领导干部述职测评的汇总分析和综合评价工作,统筹调配市直中小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参加岗位培训和提高班、高级研修班培训,组织部分校长(园长)到名校挂职锻炼。举办第九届校长读书班和凯辉校长论坛,评选第三届泉州市名校长,进一步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
  18.建设数量充足、专业水平高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积极应对城市化进程加快、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学生数增加的情况,探索更加灵活的教师用编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立学校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做好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学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工作。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岗位练兵活动。完善以县为主教师管理体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及教师发展激励机制,加强中小学高级教师聘后管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师资调配、职称评聘、学习培训等向农村学校倾斜,保持农村教师队伍稳定。充分发挥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常态化、多层次的教师培训轮训制度,力争做到每个教师都能在五年内轮训一次。组织申报省级名师工作室。
  五、坚持项目带动,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19.制定学校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关于进一步统筹优化中心市区基础教育资源的若干意见》(泉委办发〔2014〕19号),完成中心市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
  20.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公办幼儿园15所,新增学位额近6000位。实施中小学建设发展项目122个,规划建设面积53.76万㎡,新增加学位43220个,其中2016年可投入使用的新增学位2万个。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及提升工程(2015-2016年),全面完成建设及改造升级学校2930 所(含民办850所)技防系统。推进高校技防系统建设。
  21.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扶持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 推选优质学校骨干教师与安溪、永春、德化等地区农村边远的初中、小学(包括教学点)进行点对点帮扶。同时,建设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和相配套资源库,借助网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城乡共享。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完成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和数字化校园示范校项目评估验收。
  六、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2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抓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选贤任能、教书育人、创安维稳中的重要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理顺学校归口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增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从严治党的认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23.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优化党组织设置,把党的组织建到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和学生社区(公寓)。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全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落实"三向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持续推广中小学校"156"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内帮扶机制,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在"七一""两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
  2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反对"四风",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学校调研,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以及信访接待制度。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和违反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把反腐倡廉列入学校业务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吸取发生在我市教育系统腐败案例的教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提高教育机关干部、教师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加大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机关、学校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及"教辅材料征订、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采购、入学招生"等四类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25.加强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理清科室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参与泉州晚报"政风直通车"、泉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东南早报"一线通"等新闻栏目,倾听群众的呼声,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巩固和提高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持续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的水平和成效。
  26.加强教育统战人才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沙龙,组织高层次人才异地培训,开展人才项目专项资助;做好教育系统市级"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的遴选推荐工作;指导高校做好职称评聘和教职员工学历提升有关工作,全力提升市属高校人才层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到县、乡(街道)挂职锻炼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27.维护校园安定稳定。落实高校维稳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及时深入指导高校稳定工作;督促高校抓好定期排查整改、形势研判等工作,注重抓小抓早,提高预防、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督促高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课堂、讲坛、校园宣传阵地、学生社团管理,正确引导校园舆论。继续推进"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反恐"、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信访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28.着力加强调研指导和新闻宣传工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研究部署年度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共同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教育工作部署,选定2-4个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推动我市教育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部署,加强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重点项目、工作成效的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抄送: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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