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15所普通中学拟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的公示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0-31 23:01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教育局核查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3年申报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普通中学开展市级实地评估。现将经泉州市级评估专家组评估达到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认定标准的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31日-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上班时间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

  附件:拟通过2023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拟通过2023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名单合计(15所)

晋江市(3所)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    晋江市高登中学   泉州中远学校

洛江区(1所)

  泉州虹山中学

安溪县(3所)

  安溪县墩坂中学      安溪县前进中学    安溪县白濑中学

南安市(3所

  南安市洪新中学      南安市康美中学    南安市胜利中学

石狮市(1所)

  石狮市自然门学校

永春县(1所)

  永春汤城中学

台商区(3所)

  台商区屿光中学     台商区玉埕中学     台商区私立龙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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