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教育局核查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3年申报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普通中学开展市级实地评估。现将经泉州市级评估专家组评估达到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认定标准的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31日-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上班时间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
附件:拟通过2023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晋江市(3所)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 晋江市高登中学 泉州中远学校
洛江区(1所)
泉州虹山中学
安溪县(3所)
安溪县墩坂中学 安溪县前进中学 安溪县白濑中学
南安市(3所
南安市洪新中学 南安市康美中学 南安市胜利中学
石狮市(1所)
石狮市自然门学校
永春县(1所)
永春汤城中学
台商区(3所)
台商区屿光中学 台商区玉埕中学 台商区私立龙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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